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105學年度天母國中學校日輔導室親職教育宣導資料

「我們的家庭到底怎麼了?」去年,台灣共有11萬家暴案件被通報,
平均每5分鐘就有1件。

然而家暴並不是台灣獨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全球約3分之1女性遭伴侶家暴。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家暴存在許久,但社會並未重視其嚴重性,台灣的家暴通報率低於5%,也就是說有95%的受害者未曾通報求助,家暴是受暴媽媽和孩子無法說出口的秘密,也因為隱藏於家中的特性,讓社會長期看不見家暴的存在。   

★受暴者懼怕求助通報的5個原因
來到代婦女基金會求助的受暴婦女,往往都受暴多年才出來求助,在事發當下也不見得會對他人提起,不外乎有幾個原因:
1怕丟臉、擔心外界異樣的眼光。
2怕讓親友擔心,覺得自己還可以處理。
3不知道可以向誰求助,只能自己默默忍受。
4沒有地方可以去、沒有經濟來源,孩子該怎麼辦。
5親友的批評建議,會讓被害者感到被指責,壓力更大。

引自於:1.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37068(現代婦女基金會)

★當暴力發生了怎麼辦?
1.勿以言語刺激對方,火上加油。
2.維護生命安全,儘可能保護自己的頭、臉、頸、胸,和腹部。因為這
些都是人體的重要部位。
3.大叫「救命」、「失火」,使鄰居能及時趕到。
4.110報警,113婦幼保護專線,員警阻止施虐者施暴,並護送你到醫
院或庇護中心。
5.至醫院就診、驗傷拿驗傷單,並以照片為證到警察局報案及作筆錄。
6.保留證物,如驗傷單、凶器、遭破壞之衣物。
7.在警察到達之前,必須維持暴力現場原狀,以留存更多的證據。(實際上可能難達成)
8求助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婦幼保護專線、或各地分局。
男性可撥打內政部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

★可提供協助的資源
除了可以尋求一般社會機構或政府機構的協助之外,還可以向自己的 家屬、朋友、鄰居、同事求救,若有宗教信仰,還可以尋求教友的幫助,或是一些相關民間團體的幫助。
※網站部分-
1.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提供性騷擾防治、被害人處遇、加害人處遇等介紹與服務
2.離婚協議商談服務網站
服務對象:面臨分居、離婚或已離婚之家庭,對於子女監護權、探視權等相關議題有需要第三者協助調解,且男女雙方均有協商之意願者。
3.台灣婦女資訊網
提供有關家暴婦女或家庭暴力相關問題資訊
4.紫絲帶的天空
提供反對家庭暴力之活動訊息
※電話部分-
1.婦幼保護專線113
二十四小時免付費的求助電話,只要撥打這支電話求助,專線系統會轉接 到所在位置當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由專業的工作人員提供各項線上諮詢服務。
2.男性關懷專線 0800-013-999
提供男性面對家庭問題時的諮詢與輔導,包括夫妻關係、親子教養以及其
他親屬間之相處與溝通障礙,或因前述現象引發之家庭暴力等狀況。

引自於:http://www.tapdv.tw/(家庭暴力防治網)

 <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xkb.com.tw/news-show.asp?id=43915>
案例:高中生彩彩透過網路結識並與艾倫交往,兩人關係發展迅速多變,初期蜜意情濃,但艾倫情緒不穩定,有強烈控制慾,彩彩意圖拉開兩人距離,卻引發艾倫不滿與憤怒,時而以簡訊求饒認錯,時而以同歸於盡脅迫復合,讓彩彩承受極大精神暴力,痛苦又恐懼。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陳淑娟主任表示,彩彩這樣未同居或未曾同居的親密關係暴力,過去不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適用對象,104年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新增第63-1條,提供16歲以上未同居的親密關係,面對有跟蹤、騷擾或脅迫行為的「恐怖情人」時,可以聲請保護令的保護措施,避免親密關係暴力衍生令人恐懼或遺憾的後果,讓人身安全的保障更深入周密。
家暴法修正後的第63-1條被稱為「恐怖情人條款」,將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列為被害人,不再限制雙方必須同居過。
臺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醒社會大眾,若身邊的親友、學生遭遇像彩彩這樣危及人身安全狀況,可以到警察局或家防中心請求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臺北市政府在臺北及士林地方法院都設有處理家庭暴力暨家事事件聯合服務中心,亦可直接在法院就近提供協助。

誰和未成年懷孕事件有關?
    未成年懷孕事件除了男女雙方當事人外,父母、老師、同學、社工人員、親戚、知心好友、工作場所的同事等,也都是未成年懷孕當事人的重要他人。非預期的懷孕事件往往帶給未成年當事人許多擔憂、惶恐與不知所措,此時如果有人可以傾聽他們的擔心害怕、提供他們相關的資源與意見、鼓勵他們正向看待、並且陪伴他們做出選擇,走過這段歷程,將會使當事人更有能力面對,讓未成年懷孕事件從危機變轉機,成為學習成長的機會,為自己負責。
未成年少女當事人:泛指20歲以下的少女們,因為女性生理因素關係,總是成為懷孕事件最主要的承擔者。無論是兩情相悅或是被迫發生,在沒有防護的非安全性行為下,都有可能發生懷孕事件。
男性伴侶當事人:未成年懷孕事件不是只有少女受到衝擊,男性伴侶也是事件中的當事人,也負擔胎兒一半的責任,可能會感到懊惱、壓力沉重,不確定自己是否準備好,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彼此與雙方家庭。無論如何,男女雙方都需要共同承擔主要責任、相互陪伴,一起勇敢面對。
父母:由於孩子未滿20 歲,父母仍然承擔重要之角色。但在青春期階段,父母應以孩子為主體,自己則扮演一個陪伴者的角色,當未成年懷孕事件發生時,請先平靜自己的心情,了解事情的情況,陪伴孩子面對後續發展,成為他們最穩定的依靠,不僅可以維繫親子關係,也讓孩子有學習的機會。
老師和同學:未成年懷孕事件當事人大多還在就學階段,學校是最主要的生活場域,很需要老師提供懷孕輔導、說明學校的處理措施,也需要在校園空間及課業上的協助,因此,老師和同學對當事人來說,也是其穩定身心的重要他人喔!
社工人員:有些當事人發生懷孕事件時,不知道該怎麼辦,擔心被師長責備,或不知相關資源,可能會找專業的社工人員諮詢和討論。此時社工人員可協助當事人做個人情況分析,陪伴當事人面對師長做出共同決定,並提供醫療、法律、待產、經濟、物資、托育等相關資源及協助。
其他重要他人:當事人的知心好友、熱心的親戚、工作場所的同事等,都可以提供當事人日常生活上的協助,或是情緒的撫慰,也都是很重要的支持系統,讓我們一起幫助這些未成年懷孕當事人吧!<http://c02.cpshs.hcc.edu.tw/files/11-1002-710-1.php?Lang=zh-tw>

全國性之保護/諮詢/關懷專線
專線名稱
電話
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1999分機33654553
臺北市大直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532-1213
勤務指揮中心
110 / 網路報案:www.tcpd.gov.tw
婦幼保護專線
113
大溫暖專線
1957
衛生署免付費心理與醫療諮詢服務電話「安心專線」「全國自殺防治專線」
0800-788-995(請幫幫、救救我)
警政署全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專線
0800-000-919
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
0800-257-085
愛護外籍配偶專線
0800-088-885
內政部男性關懷專線
0800-013-999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申訴專線
02-89127378



輔導室諮詢專線:2875-4864*23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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